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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时间:2020-01-21 12:18:35浏览次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供热系统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保定天祥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文学

联系人

杨文学

通讯地址

保定市满城区神星镇玉山村

联系电话

13203325912

传真

 

邮政编码

072150

建设地点

保定天祥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南部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改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热力生产和供应

(D443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45

环保投资

(万元)

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1.1%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与编制依据

1.项目由来

保定天祥化工有限公司(原保定市满城天祥化工厂,以下简称天祥化工)位于满城区神星镇玉山村东,厂区占地6613.36m2(9.92亩),拥有20台反应釜、9台料液储罐、2台不锈钢釜、1台4t/h燃煤锅炉等设备,设计年产显影剂CD-3 300吨、CD-4100吨。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1998年6月通过满城区环境保护局(原满城县环境保护局,下同)审批,2004年7月通过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2015年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PWD-130621-007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委省政府《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防治总体工作方案》,中共满城区委办公室、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印发《满城县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方案要求“2015年底前,淘汰全县10吨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2017年底前,淘汰35吨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进行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改造”,为此,天祥化工决定投资45万元实施供热系统改造,拆除现有4t/h燃煤锅炉及烟气治理设施,新上1台2t/h燃气锅炉及供气设施。此次技改仅进行供热系统改造,显影剂生产主要原料及用量、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品种类及产量、生产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及劳动定员保持不变。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中“热力生产和供应”,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不属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冀政[2009]89号)与《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定市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保市府[2009]135号)中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未列入《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符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防治总体工作方案》、《满城县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国家和地方当前产业政策。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审批手续。

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锅炉吨位2t/h,小于65t/h,环评类别为“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报送当地环境保护局审批。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保定天祥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南部,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39°00′09.51″,东经115°18′42.67″。

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2.周边关系

本项目北侧、东侧为天祥化工原料棚,西侧、南侧为厂区边界,项目所在厂区北侧为空地,东侧为山地,南侧、西侧为农田。

建设项目周边关系详见附图2。

3.占地面积和类型

本项目位于天祥化工厂区南部,不新增占地,天祥化工已取得该地块土地证,详见附件1。

4.主要原材料及用量

此次技改仅进行供热系统改造,显影剂生产主要原料及用量不变。

(1)天然气用量核算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生产系统蒸汽用量为5000t/a,生产用蒸汽温度150℃(焓值取2746.3KJ/kg),锅炉回水温度100℃(焓值取419.5KJ/kg),则生产所需热量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图1)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值大于8550大卡/m3,锅炉热效率大于97%,则天然气用量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图2)

综上所述,本项目天然气用量为33.53万m3/a。

本项目锅炉房所需天然气(LNG)由保定牧泉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供给,双方已签订天然气供用合同,详见附件2。

(2)天然气指标

本项目天然气指标满足《天然气》(GB17820-2012)Ⅱ类标准,主要指标见表1。

1     天然气指标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指标值

1

高位发热值

MJ/m3

≥31.4

2

总硫(以硫计)

mg/m3

≤200

3

硫化氢

mg/m3

≤20

4

二氧化碳

%

≤3.0

5.主要产品及规模

本项目仅对供热系统进行技术改造,主要原材料及用量、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不变,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产品种类及产量不变,仍为:年产CD-3 300吨、CD-4100吨。

6.建设内容及平面布置

此次技改在天祥化工厂区南部进行,不新增占地,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厂区自北向南依次为办公休息区、危化库、生产车间、地下储罐、原料棚、锅炉房、天然气供气设施,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3。

7.主要设备

此次技改淘汰原有1台4t/h燃煤锅炉及烟气治理设施,新增1台2t/h燃气锅炉及供气设施,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不变,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2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

备注

1

反应釜(搪瓷)

7

3000L

与技改前相同

2

反应釜(搪瓷)

10

5000L

与技改前相同

3

反应釜(搪瓷)

3

10000L

与技改前相同

4

料液储罐(搪瓷)

9

10000L

与技改前相同

5

不锈钢釜

2

3000L

与技改前相同

6

废水处理

3

与技改前相同

7

冷冻机

1

100000kW

与技改前相同

8

燃气锅炉

1

2t/h

淘汰原有燃煤锅炉及烟气治理设施

9

供气设施

1

含4.9m3LNG天然气储罐1座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生产过程蒸汽需求量为5000t/a,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燃气锅炉年运行2500h,年产蒸汽5000t,可以满足生产需要。

8.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总用水量17.3m3/d,其中新鲜水3.3m3/d,主要为锅炉补充水,由厂区自备井供给,循环水14m3/d,主要为锅炉循环水。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总用水量19.13m3/d,其中新鲜水4.1m3/d,主要为锅炉补充水(3.3m3/d)、生产用水(0.4m3/d)和职工生活用水(0.4m3/d),由厂区自备井供给;循环水15.03m3/d,主要为锅炉循环水(14m3/d)、生产循环水(1.03 m3/d)。

(2)排水

本项目锅炉用水循环使用后,定期补充,锅炉定期排水,排水量为0.6m3/d,泼洒厂区地面抑尘。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锅炉定期排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萃取废水,产生量为1.27m3/d,进入废水处理釜,经脱色、蒸馏后回用于生产,回用水量为1.03m3/d;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为0.32m3/d,泼洒厂区地面抑尘;锅炉定期排水量0.6m3/d,泼洒厂区地面抑尘。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水量平衡见图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图3)

 

 

 

 

 

 

 

 

 

 

 

 

 

 

 

 

 

 

 

 

 

 

 

 

 

 

 

 

1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水量平衡图

 

(3)供热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生产用热由厂区燃气锅炉供给,办公休息区冬季采暖采用分体空调。

(4)供电

本项目年用电7200kWh,接入当地电网。

9.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2人,均为原锅炉房职工,不新增劳动定员,年运行300d,每天运行8.3h。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劳动定员10人,与技改前相同。